2022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正式施行。5月31日,滕州法院发出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涉轻罪的失足未成年人消除因犯罪记录产生的标签效应,最大程度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改过自新、重回正轨。下一步,滕州法院将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抓手,努力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好,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每一个犯错的孩子,更好地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受到平等对待,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