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资料

枣庄中院强化制度创新着力提升涉少刑事案件审判质效

来源:法治枣庄时间:2022-06-14

2017年至2021年,枣庄法院共审理涉未成年刑事一、二审案件597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和申诉,所判未成年罪犯没有一人重新犯罪,实现了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创新四项制度,推进审判方式、工作机制创新

枣庄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庭前评估、庭中教育、庭后疏导、判后帮教的“四位一体”心理干预制度,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诊断和矫正,降低再犯罪可能性。目前已开展心理干预指导 20余次。联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出台《开展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较早建立了社会调查员制度,在开庭前委托社区矫正部门对未成年人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作为法院开展庭审教育和作出裁判的重要参考。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暂行规定》,建立合适成年人制度,并从市妇联、市委共青团、市教体局等部门聘请6名专业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活动,有效解决未成年被害人或涉罪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缺位问题。增设庭审教育程序,强化教育感化,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悔罪。

建立“二三四”工作法,推进审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严把“事实证据关、定罪量刑关”两个关口,突出对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坚持全面审查证据,规范举证质证程序,审判质效名列全省前列。加大对未成年犯非监禁刑适用力度,判处非监禁刑的比例达到 52% ,促进未成年犯认罪认罚、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操作规程》等3 个文件,推进案件流转、发改重审、庭审程序的规范化、 标准化,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实现了“同案同判”。实行“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援助优先”的“四个优先工作法”,对涉少案件突出快立快审快结,主动联系法律援助,保障诉讼权利,实现“立、审、执、援”程序的无缝衔接。

强化部门协作,健全全流程全链条工作体系

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出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办法》等3部规范性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凝聚工作合力,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各方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与义工联盟沟通联系,选聘义工协助开展社会调查、判后帮教、跟踪回访工作,实现群专结合、共同防治。建立司法意见提出和反馈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针对未成年看护、教育问题向民政、教育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部门专门制定加强未成年学生管理、对被拐卖儿童及时保护处置的规定,堵塞部门管理和制度漏洞,提高管理的精准性、实效性,从源头减少相关案件发生。与教育部门加强法治教育协作,推行“法治副校长”制度,定期举办巡回法庭进学校、法治讲座进校园、法律咨询进课堂活动。开设“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青少年学生走进法院,参观法庭、观摩庭审,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违法犯罪的能力。


枣庄法治网 版权所有©2021
电话:0632-3321094   Email:55pf@163.com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   鲁ICP备05003539号-5
技术支持 山东英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