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枣庄市直青年普法志愿团成员的通知
枣普法办〔2022〕4号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宣传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帮助广大市民不断增强宪法意识、践行法治精神,切实增强群众诚实守信、崇法尚德意识,有力推动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募市直青年普法志愿者,组建枣庄市直青年普法志愿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1.市直执法司法部门青年;
2.市直部门、人民团体、大企业法制科人员或具备法学教育背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青年;
3.市直律师事务所青年法律从业人员;
4.大中院校青年法学教师。
二、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崇尚法治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以20—40周岁人群为主体,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和宣传技能;
3.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热心法治宣传公益事业并愿意为法治宣传事业贡献力量。
三、服务内容
1.广泛宣传普及各类法律法规。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枣庄地方性法规。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行之有效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法治氛围。
3.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发挥青年志愿者特长,创新普法形式,利用朋友圈、自媒体等广泛开展网上法治宣传,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营造浓厚的网上普法氛围。
4.市普法办公室组织安排的其他普法任务。
四、报名方式
1.请有意向的个人扫描“枣庄青年普法之家”微信群二维码(附件1),并认真填写《枣庄市直青年普法志愿者登记表》(附件2),各部门单位填写《枣庄市直青年普法志愿者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8月12日报送至枣庄市普法办公室。
2.枣庄市普法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定,确定招募人员,组建成立枣庄市直青年普法志愿团,并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加强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改进普法方式方法的探索创新,是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宣传,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积极倡导和鼓励有志青年参与普法志愿活动,并为志愿者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坚决防止和杜绝“被招募”和“凑人数”,确保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联系人:赵忆如 联系电话:3327077
电子邮箱:zzpf@zz.shandong.cn
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枣庄市委
枣庄市司法局 枣庄市法学会 枣庄市普法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