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韩萌率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枣庄对《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立法调研。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国伟,党组成员、副主任韩惊涛陪同。
调研组先后到中建材科创新技术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随后召开座谈会,就《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听取了枣庄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企业代表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韩萌在介绍条例修改背景时指出,《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于1994年制定出台,在过去十多年里对促进全省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形势下,科学发展对经济增长方式和结构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该条例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山东省科技发展的现实需要,需要及时修订,以推动全省科技进步,加快科学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枣庄市参会同志从优化科技体制机制、科研经费保障、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调研组表示,将认真研究、合理采纳,使条例的质量更高、操作性更强,以有效制度供给助力全省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