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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会议

来源:枣庄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时间:2024-04-01
3月28日,枣庄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局分管负责同志、备案审查处全体人员,各区(市)司法局、高新区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备案审查科科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3号),并就《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规定(征求意见稿)》《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办理流程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大家征求意见。各区(市)司法局、高新区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就备案审查工作相关情况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要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去年12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以决定的形式对备案审查制度作出立法性的专门规定。各区(市)司法局要进一步深化对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文件备案审查的各项要求,特别是近期印发的《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持续提升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是基层法治建设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举措。今年是全省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年,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司法局要靠上指导镇(街道)抓好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严格按照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进行审查,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今年也是全市“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各区(市)司法局要积极对接商务、工信等部门,配合做好重点项目协议洽谈、签约、履约等工作,持续优化审查过程中流转、办理及反馈程序,在保证审查质量的前提下,提速审核进程,压缩审查时限。
会议要求,要不断深化依法、科学、民主的原则要求,创新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织密筑牢法治围栏,助力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要坚持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和文件,鼓励通过委托有关专家、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进行起草、评估和论证,充分发挥智力资源优势。要坚持抓重点、重点抓,紧紧围绕重点项目落地见效、镇街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在制度机制、审查方式、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及时对工作推进、典型经验进行总结与梳理,加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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