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例显示,某知名相声演员粉丝借维护其名誉为由,针对意见不合的观演者“挂人”并号召其他粉丝投诉和网暴,被法院认定构成名誉权侵权。
涉案账号系某知名相声演员的粉丝超话账号(即粉丝基于对该演员的关注聚集在该账号中,形成特定的讨论组),由孟某手机绑定、高某身份信息实名注册,孟某、高某对该账号共同管理使用。
陈某观看前述相声演员的演出后通过自己的社交账号发布观后感,因意见不合与该相声演员的粉丝在网络社交平台发生争执。涉案账号发布多条信息,将陈某的社交账号等个人信息置顶公示(俗称“挂人”),列出陈某的多条与粉丝争执的消息网址链接,并置顶公开投诉模板,号召该相声演员的其他粉丝投诉陈某的社交账号。陈某的社交账号还收到众多粉丝的私聊辱骂。
陈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孟某、高某删除相关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仅是针对某相声演员的演出发表观后感,后与个别粉丝发生言语争执。涉案账号借维护相声演员声誉为由,号召其他粉丝投诉陈某社交账号,持续对其网暴,严重侵犯陈某的名誉权。孟某、高某作为账户的共同使用人,应当对涉案账号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孟某、高某删除涉案相关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陈某损失。
法官释法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法官 沈堃
在互联网浪潮席卷之下,网络交流成为常态,但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本案中,二被告作为某明星粉丝账号的注册者和管理者,将他人网络身份信息置顶公示,利用明星号召力,号召粉丝群体投诉,将个体言语冲突扩大化,使原本产生于“被挂人”与个别粉丝之间的单一、个体矛盾,扩大、升级为“被挂人”与粉丝群体之间的一对多的群体矛盾,并逐渐演变为群体对“被挂人”的网络暴力。该行为不仅侵犯了“被挂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环境。网络行为必须有边界,言论自由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工具。无论是粉丝群体还是个人,都应明白,借维护明星之名,行网暴之实是不可取的。
从法律层面看,法院的判决明确了对网络暴力的零容忍态度。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二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这不仅是对受害人权益的维护,更是对潜在网络暴力行为的有力震慑,彰显了法律在网络空间的威严。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朋友,作为网络账号的注册人、使用人应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合法合理使用账号,提高法律意识,自觉规范网络言行,尊重他人权益。网络交往中,多一分理性克制,少一分冲动偏激,才能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让网络真正成为便利生活、促进交流的桥梁,而非滋生矛盾与伤害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