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治
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资料

峄城区司法局“四个结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峄城区司法局时间:2025-08-27

近年来,峄城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结合”工作法,以“社矫稳民心”为宗旨,全面增强社区矫正监管效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法律规定“原则性”和监督管理“灵活性”相结合。严格以《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工作开展,全面落实山东省社区矫正档案文书格式标准,通过案卷评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风险等级、悔罪表现等,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办法》,科学评定矫正对象管理等级,精准落实7名重点对象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监管,如增加信息化核查次数,严格审批外出请假、执行地变更等事项。

坚持风险预判“超前性”和研判分析“有效性”相结合。强化安全稳定底线思维,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化与检察机关协作联动,运用一线工作法联合开展督导检查、集中教育等活动29场次。针对具有重新犯罪风险的矫正对象,动态掌握其活动轨迹,通过综合研判制定个性化防控措施,有效堵塞安全漏洞。今年以来审批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请假社区矫正对象8人(其中就业3人、就学5人),召开每月分析研判会7次,不断提升研判质效,增强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坚持司法行政“主导性”和部门联动“协同性”相结合。区局主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教育帮扶等全流程执法环节,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优化派驻警察使用机制,统筹推动社区矫正与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的衔接融合。依托“榴乡法务”中心举办社区矫正工作开放日活动;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执法协作和业务协同,做好政法协同平台数据共享互通;落实《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曙光志愿者协会、市强戒所开发“订单式”帮教课程,通过“法律警示+心理矫治+纪律教育”三位一体模式,提升教育帮扶专业化水平。

坚持日常管理“传统性”和科技赋能“智慧性”相结合。依靠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网格员、村(居)委会成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实地走访,形成“司法所主导+基层力量辅助”的线下监管网络,实现监管与帮扶有效衔接。强化指挥中心统筹调度功能,全面推广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2.0系统,完善各功能版块应用,实现线上线下数据实时联动。按照“建管用并重”原则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升级改造,优化场所规划与功能区设置,打造集执法、监督、教育、帮扶于一体的实体实战平台,为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枣庄法治网 版权所有©2021
电话:0632-3321094   Email:55pf@163.com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   鲁ICP备05003539号-5
技术支持 山东英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