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又是一年重阳至。在这个寓意深远、敬老爱老的传统节日里,“法治枣庄”新媒体平台特别推出“法援护夕阳”专题栏目,陆续刊发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助老维权法律援助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生动剖析老年人身边常见的法律风险点,展现法律援助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关键作用。我们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报道,不仅能帮助广大老年朋友及其家人增强法律意识、提升维权能力,更能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法亦有情,守护“夕阳红”。愿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位老人的幸福晚年。
老人车祸致残维权难 法律援助追回救命钱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六旬老人马某某落下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马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3万余元。肇事司机未支付任何费用,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1.5万医疗费,愿意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其费用拒绝给付。转机,始于山亭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介入。在承办人的专业帮助下,马某某最终拿到11.6万元赔偿款,这笔钱让她们一家人重拾了生活的底气。
一场车祸让本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
2024年8月24日在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姜庄村附近被王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撞伤,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马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马某某的儿子几经暂转,找到山亭区法律援助中心,当他在陈述情况中陷入焦虑与无助时,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马某某经济收入微薄、生活困难,既是妇女,又是老年人、农民,属于法律援助的重点帮扶对象。中心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日即指派山东宝亭律师事务所负责承办,并与山东宝亭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律所指派葛延存律师集中精力全权代办此案。
法援承办人介入,全面收集证据
承办人与马某某儿子初次见面时,对方手里只有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几张零散的医疗费单据,对“能赔多少”“如何维权”一窍不通。在了解事故详情后,葛延存意识到,本案的关键在于全面收集证据,证明损失金额。他耐心的向马某某儿子告知需要补充的证据,怕他记不住,还特意写了一份书面清单。接下来的日子里,为收集好医疗费用证据,承办人协助马某某儿子往返医院多次,调取了完整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与医疗费票据。同时查看了其住院病历,病历记载马某某多发肋骨骨折(左4-7肋、9-12肋)共八根肋骨骨折,依据鉴定标准应构成十级伤残,在征得马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向山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对马某某的伤残及三期进行评定。经鉴定中心评定,马某某的伤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限135天、护理期限45天、营养期限45天。依据该鉴定,援助律师向法院提出了具体的诉讼请求。
11万余元重新点燃生活希望
在法院调解过程中,保险公司以马某某以超55岁,达到退休年龄为由拒绝支付误工费。葛延存当即反驳“民法典第1179条明确规定”,误工费赔偿看的是‘实际收入减少’,不是年龄。老人出事前每天都在地里干活,车祸后土地撂荒、庄稼减产,收入减少是事实。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农村居民无固定收入的,可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误工费。之后,山亭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完全采纳了承办人的代理意见。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将11.6万元赔偿款支付给马某某。拿到赔偿款时,马某某及儿子跟承办人哽咽道:“要不是有这个法律援助,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想到真能拿到赔偿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次日,马某某的儿子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赠送了锦旗。
本案承办人:山东宝亭律师事务所律师 葛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