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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护夕阳| 父母子女赡养纠纷案

来源:峄城区司法局时间:2025-11-03

编者按: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又是一年重阳至。在这个寓意深远、敬老爱老的传统节日里,“法治枣庄”新媒体平台特别推出“法援护夕阳”专题栏目,陆续刊发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助老维权法律援助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生动剖析老年人身边常见的法律风险点,展现法律援助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关键作用。我们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报道,不仅能帮助广大老年朋友及其家人增强法律意识、提升维权能力,更能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法亦有情,守护“夕阳红”。愿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位老人的幸福晚年。

父母子女赡养纠纷案


有关背景

田某(男)与孔某(女)二人系夫妻关系,均是70多岁的老人,育有一女二子,均已成家立业并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因家庭关系没有妥善处理,夫妻二人与女儿和大儿子关系恶化。从2012年起,女儿和大儿子对夫妻二人不管不问,虽经众多亲友及基层组织从中调和,但均未奏效。近几年随着田某与孔某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且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花去大量医疗费,负债累累,无法维持基本家庭生活。

办案过程

2023年2月15日上午10时许,两位颤颤巍巍的老人,来到峄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他们还未曾开口,已泪流满面。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人员,看到这种情况,就先把两位老人安排到接待室,让他们先稳定一下激动的情绪,然后让他们讲明来意。


一开始他们还有些思想顾虑,吞吞吐吐的不好意思,只说“家门不幸”。为了打消他们的顾虑,接待人员因势利导,通过给他们拉家常,逐步拉近双方的距离,让他们感到温暖和关怀。就这样老人敞开了心扉,慢慢地说明来意。原来两位老人因子女不孝顺,想起诉子女索要赡养费,又怕别人笑话,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但他们又束手无策,想请律师,又没有钱,听别人说,通过法律援助也能给指派律师帮助打官司。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人员听明两位老人的来意后,本着对老年人负责的态度和责任心,及时为两位来人办理了援助手续,并及时将案件指派给了经验丰富、为人热心、办案负责的刘清燕律师。

援助律师接受该案件后,积极与两位老人沟通。通过沟通了解到,从2012年起,女儿和大儿子就不与他们来往和联系,为了避免两位老人找到他们,均已搬家,他们的住宅、身份信息、电话,两位老人均不知道,可是没有这些基本信息,无法进行法院立案。援助律师通过正常的户籍查询,也仅能找到身份证登记的住址及身份证信息,没有实际住址和电话,即使能勉强立案,也无法实现及时送达的目的。本案摆在援助律师面前的困难,不言而喻。援助律师本着对老年人负责的精神,对此并没有退缩,援助律师经过多方打听和走访,几经周转,最终查到老人的女儿和大儿子的具体住址和电话。

本案在法院立完案以后,按照正常的程序走下去不算太难,但是,受援人女儿和大儿子就是不出面,仅用邮寄的方式,将书面意见递交法庭,并表述,本案的发生全部是因父母的原因导致,故而不给赡养费且不尽赡养义务,这就给本案的实际解决带来了困难。

家庭类纠纷案件,矛盾的引发复杂多样,清官难断家务事。因此,想做好这类案件,调解是关键,只有双方坐下来,查清楚本案发生的原因,对症下药,才是本案的关键点,才能做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而本案中的老年人的女儿和大儿子不但不愿出面,而且电话也不愿意沟通。援助律师和办案法官经过多次沟通协调,为了查明案情,不顾天气的炎热,两次与办案法官到受援人所在的村委会去调查了解情况。最后经过援助律师与村委会的多次调和以及办案法官的调解,老人和子女最终达成共识。这不仅解决了老人的生活保障问题,更修复了破碎的家庭亲情。

峄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日以调解结案,老人的三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给田某、孔某赡养费 700 元;并支付两位老人医疗费 12631 元。受援人表示非常满意,并向援助律师赠送了一面沉甸甸的锦旗,自此本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成效意义

通过本案,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彰显了法律援助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同时关爱老人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作出过重要指示,做好老龄工作,事关人民福祉和国家长远发展。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本案承办人:山东榴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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